【关于】律师总结什么是自书遗嘱如何才有效又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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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书遗嘱指的是由遗嘱人本人生前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对遗作出分割,并签名注明书写遗嘱时间的遗嘱形式。在自书遗嘱,只要是能够证明是遗嘱是真实的,是遗嘱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对遗进行分割。自书遗嘱,但这看似简单,实际操作起却还是难度不的。这是因为,一般的自书遗嘱一般都是遗嘱人未事前告知继承人而单独所做的遗嘱,一般也都是晚年或者觉得生命可能会终止时才做的。由于是遗嘱人单独所做,其他人都对此不清楚,那么当遗嘱人真的去世时,也有可能部分遗嘱人事前不清楚这件事情,对遗嘱的真实性有异议,想要证明遗嘱有效,首先需要有证据证明遗嘱是真的,不是伪造的,如果其他继承人提出异议,此时需要有可供鉴定的字迹,比如日记本,手写摘要之类的字迹,还得需要是同时期的字迹,否则很难证实是否为遗嘱人本人所写。客观的真实与法律上的真实是不一样的,法律上是需要有证据证明真实才可以,当没有证据证明时是得不到支持的。

  案例一打印的遗嘱效力有问题喻某系赵某配偶,二人生育有子女三人赵某1赵某2赵某三。赵某于2010年3月12日死亡。庭审,赵某1提交一份遗嘱,内容为A厂宿舍,锦江区×;×;村×;×;单元×;×;楼×;×;号,权00房子,我死后给我儿赵某1,该部分内容为电脑打印,在打印内容右下角处有手签的赵某2006年3月16号字样,赵某上盖有指印。法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赵某1提交的遗嘱是否真实有效。对此,法作如下认定本案,赵某1提交了一份打印文本的遗嘱,法认为,立遗嘱系单方要式法律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而成立,若未采用法定方式,则不能有效成立。华人民和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按照该规定,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全文并签名,注明年月日。本案,赵某1提交的遗嘱内容系利用电脑打印形成,并非用笔书写形成,缺乏法律规定的要件,该遗嘱不具备遗嘱的效力。因此,在无遗嘱的情况下,本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被继承人的遗。当遗嘱被确认有效之后,并不一定就按这份遗嘱的内容去分割遗,这是因为遗嘱人不同时期可能会有不同的遗嘱,当后写的遗嘱与之前的不同时,将会按照后的遗嘱内容执行,同时,当然如果有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的不同遗嘱时,将会按照公证的遗嘱内容执行。

  案例二存在多份遗嘱时,按最后形成的遗嘱内容执行张某甲系被继承人张女士的养女。朱某乙朱某丁朱某丙系朱先生的子女。1977年12月1日,张女士与朱先生结婚。朱先生于1996年4月12日去世。2007年12月张女士通过房改房拆迁,取得了X室房屋权。2012年1月31日,张女士立下遗嘱,内容主要为1在我过世后,将我私人所有的位于杭州市X室房屋归孙子朱某甲所有;2鉴于继子女朱某丙朱某丁有二十多年未联系,已脱离亲戚关系,而养女张某甲又不孝顺且与其打官司,未尽赡养义,因此,该三人及其配偶和子女无权继承我名下的任何财;3儿子朱某乙一家应尽法定赡养义,尽力为本人治病,维护家庭团结。该遗嘱系打印件,张女士在遗嘱上签字,由某律师事所王律师余律师见证。

  2010年4月24日张女士出具声明一份,内容为对于2012年1月31日所立遗嘱内容第一条,本人声明作废。杭州市X室房屋由本人或本人委托他人出售,以用于本人疾病的治疗和生活之需。张广兴张广明戴元林张某乙在声明上签字。2012年5月2日,张女士再次立下遗嘱,内容主要为1对于本人2012年1月31日所立遗嘱,全部作废;2杭州市X室房屋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售,用于本人疾病的治疗和生活所需;3朱某丙朱某丁朱某乙张某甲等四人及其配偶子女均无权继承张女士名下的所有财。该遗嘱第三条系由某律师事所王律师根据张女士的要求手书添加,其余部分为打印。遗嘱一式三份,张某乙提交的一份遗嘱上,张女士在立遗嘱人落款处签字的笔迹为张00,2012.5.2.张广兴张广明戴元林及张某乙作为在场亲友在遗嘱上签字。另一份某律师事所存档的遗嘱上,张女士在立遗嘱人落款处签字的笔迹为000,2012.5.2.张广兴张广明戴元林张某乙及病友家属杜凡在上面签字,某律师事所王律师作为代书人也签字。张女士在遗嘱的手书添加部分及落款处均捺了指印。王秋强及其助理余晓燕对遗嘱订立过程进行见证。张女士于2012年5月14日去世。法认为,遗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嘱未处分的遗,按照法定继承办理。X室房屋为张女士的遗。张女士生前先后立有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按照其于2012年5月2日所立的第二份遗嘱对遗进行处理。该遗嘱明确表示2012年1月31日订立的第一份遗嘱作废,因此原告朱某甲请求确认X室房屋权由其享有缺乏事实依据,法不予支持。

  律师总结自书遗嘱是一种法定有效的立遗嘱的方式,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由于是仅有立遗嘱人本人单独所写,在事后举证方面难度有些大,如自书遗嘱的效力未被法认可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割遗。爱解答法律签约作者陈律师,法学硕士,多年从事法律职业,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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